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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二、三车间改造招标公告
2022-07-29 11:18:25

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对原料药二、三车间改造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符合资质要求、信誉良好施工企业参加投标。

1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
(1)建设地点: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136号(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)。

(2)工程招标范围:设备拆除及安装、工艺管道拆除及安装、机电安装、暖通系统、钢平台安装、彩钢净化施工、消防施工等。

(3)计划工期:按甲方后期要求。

(4)招标范围:详甲方提供的招标图纸。

2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(1)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机电安装叁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
(2)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(3)投标报名截止时间:至招标公告网上公布之日起20日内截止。

3、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,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,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招标文件。

4、报名需提交资料:

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、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企业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、近半年企业人员社保缴纳明细(包括法人、委托人、拟派项目负责人个人参保缴费明细)、3年内全部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(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)、川渝地区有类似可实地考察项目、《投标报名单位信息表》,以上资料均为扫描件加盖公章。

5、报名方式:

请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,并抄送[email protected]

6、投标保证金

(1)投标保证金金额:人民币伍万元整(通过资格预审后24小时内需将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;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和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)

(2)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:公对公银行转账

(3)以下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:

1)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前,投标人撤回、补充、修改、替代投标文件或未投标的;

2)未按甲方通知的开标日期参与开标的;

3)中标通知书发出后,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,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,不按招标文件、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,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,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;

4)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、围标、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;

5)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、举报的,在调查处理期间,保证金暂不退还,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;

6)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。

7、本工程评标办法:综合评估法、合理低价中标

8、开标时间:最终按甲方通知时间为准。

9、开标地点:甲方另行通知

10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

招标人: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

联系人:熊刘(电话:18382330650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监督人:曾文丽(电话:028-67258805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
投标报名单位信息表.xlsx